异地挂证、就业酬谢、中介搭桥......警惕违规兼职取酬隐蔽新动向
创建时间:2023-02-03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陈瑶报道 近日,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继庄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此前的“双开”通报提到,郭继庄“违规在建行客户企业投资参股、兼职取酬”。
严惩违规兼职取酬,首要在发现问题线索。在中央三令五申之下,违规兼职取酬仍时有发生,甚至纷纷披上了“隐身衣”,加大了相关问题线索的发现难度。对此,浙江省杭州市的纪检监察干部感触深刻。
“公职人员兼职取酬主要有协会兼职型、退休返聘型、利用职务影响挂名型、收取劳务费型等,表面看似利用空闲时间‘发挥余热’在‘以劳取酬’,实则是赤裸裸的利益往来。”拱墅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徐天鸿说。
临安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林型斌注意到兼职取酬的一些新变化、新表现。如:
兼职对象从本人变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直接联系人,甚至是关系较远的亲属;
更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离退后选择异地兼职,以此规避领导干部相关任职限制。
违规兼职取酬形式日渐隐蔽,为监管、查处带来挑战。接受采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当前大数据监督已成为精准发现兼职取酬问题线索的一个重要手段。
针对上述情况,桂林市纪委监委建立与住建、市场监管、人社等多个职能部门信息沟通机制,通过定期筛查比对工资、养老、工商等信息数据,排查兼职取酬疑似问题。
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告诉记者,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之所以屡屡发生,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纪法意识淡薄有很大关系。记者发现,离退休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占比较高。
有关专家认为,离退休人员违规兼职取酬多发,除了心怀“离职即脱离纪法约束”的侥幸心理外,党员领导干部离职后其原有职权或地位还会在一定范围、时期内产生影响。